《我的绝色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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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绝色老公-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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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记史文人许是不值得为了这么个不值一提的小朝代而去劳动大笔的。
我的心鼓荡起来,恨不得马上出发,见对面那位仍没收回大把的银票,看来是真不在乎这些了,于是又抓回怀里,愉悦地说:“明天我会上路,在此先道别了。”呵呵,省得明天再跟他说些客气的话,一并儿在此说清了,便得回屋收拾收拾,再上街买点赶路要用的东西。
我一脸睛朗地站起身,打算心动不如行动。
“你,要去太原?”他的问话飘了过来,我心不在焉地点点头,已开始琢磨得准备些什么行礼才好呢?
“此去北方,路途遥远,姑娘打算一个人上路?”
嗯?我看看他,见他重新端起凉了的茶慢条斯理地喝着,思讨:此去北方是有些距离,不过中国的版图在脑中还是很有印象的,如是这是东海,到位于腹地的山西太原,虽然是不太近,但若比起去福建、云南那些地方,可是近了不只一倍,大方位弄不错的话,我最多需要十来天,一定能到了那儿,只要下功夫,也一定能找到回家的门路,必竟我的到来就是一个异象,这世上不可能只会发生一次异象的。
心中一番计量后,我看着他,开出了我和他认识以来的第一个玩笑:“你这么问是为何,难不成是想和我一路,又或者要专程送我?”
他的眼神依旧的像有一层迷雾在萦绕,让人看不透倒底在想什么,不过他用语言回答了我。“此去山路迢迢,匪患众多,如果姑娘无人相伴,我可以送姑娘一程。”
他的回答让我彻底抛开了这些日子对他的怨恨与不满,也开始比较能接受来到这个时代后的种种不适了,至少自己运气还是不错的,受伤、中毒,但所遇的是个有责任感的君子,像个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大丈夫。
我笑了笑,不再是冷笑对他:“不,谢谢你的好意,我与你绝不同路。”

[正文:第八章  独行]
这个镇子比起渔村来可真算是很大很繁华的所在了,将养了一个月的地方,还是第一次正式与它打照面。
走在这怀珠镇最宽最繁华的街道上,两旁商铺林立,摊贩众多,路当中人潮如织,缕缕不断。穿在人群中,怀里有刚从一家大商号换来的银两,我开始仔细专注地搜寻要买的东西,毋必要全而实用。
近午出的客栈,一路先是很感新鲜的左右张望这古时的商街,与现代比有太多的不一样,但又与电视剧的场景不是很一致,这也难怪,再如何照搬历史地想复古,但后人的揣想永远是揣想。
瞧这街上,商人的叫卖热烈而夸张,竟有大追现代的势头,买卖的来往竟也颇有技巧性和攻略性,差点让我这个现代人跌破眼镜。
一把木制的伞,能化为一坐台式的风扇?我的牙差点惊掉!
只是想买一把伞预防秋天不得不防的雨水而已,那个中年汉子硬是天花乱缀地海说一通,说什么晴能防晒、阴能避雨,这倒也罢了,还说如果选了他家那种最美观兼最实用的伞,定能走哪都能遇事呈祥、逢凶化吉,因为那把最贵的伞是找道士开了光的,而且在伞柄处还有机关,不但也能像现代大多数的伞一样折叠,还有个活扣可拆卸自如,把它作成一个台式的会转的风扇。
古代有这发明?我惊讶地看着这位大叔的演示,看他果然把一柄伞几个拼装下来,成了一个哗哗转的风扇,心里的不可思议,让我怀疑这是我们的古代吗?那圆形的,有着突出伞骨的平面的伞蓬让我一开始以为这就是所谓的油纸花伞,不是往下内收的半包围的篷,而是平平的在头顶向四围展开,结果这个伞篷可以在一些机关的巧妙设置下高速转动,只是拆装后被伞柄侧着支撑起,和我们台式的风扇很像。
我惊地快流了口水,即使已过了炎炎夏季,完全不必要买这么一个多功能的、能吹风的伞,但为了能有朝一日回去后向世人现现这不可思议又带搞笑的发明,我决定用比普通伞五倍的价格买下了,这可是物证,口说无凭呀。
后来又是连续的惊讶,我发现这里的很多东西,无论在做工还是用法上,都有一些出人意料的地方,有些思路在我们的现代也一直在使用着,这不得不让我像刘姥姥逛大观园一样的满脸土包子的表情,活脱脱地好像我才是从古代跑到了文明时代的那个人,有些无措,幸亏一路走来,所谓的创意、发明都是在生活中的一些小物品上,虽是小精巧,但已足够让我吃惊。
在搭裢和腰囊间我做着选择,一个是搭在肩上,一个裹上腰间,两个都能用来装些路上用的物件,但这两样在小贩的示范下,我才知竟然都可以两面用,一面耐脏些的深色,一面是艳丽的橙色,却都看不出针脚,缝制的很精细,而且布局也好,好得让我想起在现代用的挎包也未必有这么合理的布局,为了我的形象,我还是选了个搭链,不过这个可以斜过胸前扣住,不影响美观也挺方便。
一番功夫下来,到了午时,便找了家看起来就不错的饭店,用那位大方的梅先生给的银子,美美的享用了一顿,虽然多数都是叫不上名字的吃食,但我的胃口全数笑纳了,好馆子就是不一样,钱多多也的确不一样。
自己吃着,想起梅先生的名字,呵呵,叫作梅无艳?
那几日太生气,也一直提不起心情去想他这个人所有的一切,不过他的名字的确有意思,让人联想到齐桓王的王后——钟无艳,一个决定着齐国兴衰成败却又奇丑无比的女人,也是一个我很喜欢的历史人物,难道梅妈妈生下这个儿子时已料到他日后会多条疤痕?如果没有那条蜈蚣似的疤,他再怎么看也算不得太丑的。
撑着肚子走出酒楼,找了家成衣店,路上总得有几件换洗的,进去后,老板夫妻两也是眼尖会做生意的,我身上穿的还是客栈老板娘给我置的衣裳,原来渔家嫂子给的那件早被吐出的杂物弄得寿终正寝了。
结果二人围着我转了几圈,兜售的本事果不其然也是极高明的,还有画册可选样定做,样式极多,看得人眼花缭乱,心下奇异这时代真有如此多款式的衣裳?
绢纱锦绸,样样都有,除了保持不露胳膊不露腿的原则外,这些样式看得让我大为心动,不过,我进来不是来买漂亮的,在他们失望的眼神下,我合起画册,只随手挑了几件陈衣柜上颜色粗淡、质地一看就是最普通不过的货色,大小胖瘦也比了比就算了事,根本不打算去试,付了银钱,在他们“快走、不见”的眼神中施施而出。
又跑到最红火货最全的一家脂粉店,很满意地挑到了一个精巧易携带的粉盒——完事大吉,就差明早打包袱上路了。

第二日一早,真是老天也知道我的心情不错,天高云淡,不冷不热。
我向店家娘子请辞,顺带托她在见了那位梅先生后,代我告个别,那娘子颇为讶异的看着我说:“姑娘难道不知道,梅先生一早已结了房钱离开了?”
离开了?我猛猛地吃了一惊,心里一跳,搞不清为什么十分的不舒服,转念一想,是自己先要离开的,怎么反倒有些不满意对方?
就算那家伙是不辞而别,但那是他的不礼貌,我不需在意的,我们只是短暂的缘分,这缘分让我轻而易举的得到了一大笔路费,老天待我还是不薄的。
于是在老板娘的依依不舍中离开,虽然处了不短的一段日子,但我估计她更不舍的是我们离开后,也许很难再遇到像梅无艳那样的金主了。她在他身上似乎赚得的不仅仅是一千两,言谈间早已透露她侍候我的费用都是另外计算的。
我也压根不愿去想,自己真到了北方,找到了千百年前自己家乡的所在,是否能够如愿地打开时空之门?哪怕只有一线希望,我也得先去试试,而且有希望就有动力,它会让我在这个空间里更有活下去并好好活下去的信心,我要先找到那个湖的所在地,我从那儿来,也应该能从那儿回,我必须这么告诉自己……

这个时代再怎么让我有吃惊的地方,但它的本质还是变不了的,就说这一路行来,交通的落后让我这个典型的都市人险些磨破了一双脚。
尽管我穿着一双很舒适的平底布鞋,尽管我在现代是个体育高手,尽管我没有缠着小足走路是四平八稳,尽管我在出发时已做足了心理准备,但现在我不得不有些挫折感地坐在路旁的石头上发呆并休息。
原本想雇辆马车的,只是很不巧的,镇上唯一一家牲口店里的所有套车都被租了出去,而且已是三天没有空闲了。
如果还想租的话,得再等几天,说什么最近海岸上有队商旅刚刚从海外回来,把他们店里所有能拉的车都租走了,包括所有能站的牲口也牵去驮货物了,害我有钱无处雇,只是兴叹自己的运气还没完全逆转,还是很倒霉。
我当然不肯坐等车队回来,当然要用自己的11路公车去赶路了,并且想着能赶到下一个镇上,再寻家店租一辆又快又好又舒适的马车来慰劳自己。
只是这里不但交通工具不发达,连道路也不平坦易行,要么是石块遍布,要么是泥泞曲折,最好的也只是高低不太平的黄土路,真是想念那铺伸平直的柏油路!
加上自己不熟悉路线,更谈不上了解这个时代的任何情况,虽然想买张地图好减少些走冤枉路的可能,但无奈的是,偏偏就是找不到卖地图的所在。
我揉搓着发酸的腿,脱了鞋,心疼地看着自己脚底的水泡。
显然我所处的位置还在这个国家版图的边荒地带,虽然沿海,但我深信绝对要比那丝绸之路好走百倍,可是在我整整走了两天之后,所路过的地方都是些小村小集,连那个怀珠镇的一半也比不上。
每次夜宿也是深怕错过宿头,不是赶在日落前连跑带跳地紧走几步好寻处客店,就是在不到傍晚时就得投宿,因为走一处都会打听下一处的远近,太远的,只能提前投店了。
这种无所适从的慌恐绝不像小说里写得那么浪漫、有趣。
孤身一人,还揣着大把银票,要紧守财不露白,还要尽量让自己不惹人注意。
所以自己在一离开怀珠镇后便寻处无人的所在,用买来的化妆盒,精心且刻意将自己描绘,并且总结上次的经验,只在脸上点了不多的几颗痣。
真是感谢,好价钱买来的好东西,不但不容易见水糊妆,而且效果更加逼真,比黄豆还大的痣横在脸上最醒目的两处位置上,一路行来,是自己的后顾无忧,就算大剌剌和许多人躺在大通铺上呼呼大睡,那些人也不愿多看我一眼。
为了安全,更为了不使自己显得有钱,我夜里都会选处多人住的屋子,好在每个小镇,好厢房没有,便宜的通铺倒是不少,外出的老女人也不少(似乎没几个比我年青的女子在外投宿),夜里挤在一起,难免恶心,但恶心比起危险,我还是选择恶心。
抬头望望,天色还早,根据两天来的经验,那些人所说的下一个镇的距离,就算我走三步退两步,也应该能够在天黑前赶到。
我得稳稳计量着,不能出了些许差错,自己得保护自己。
我在这个世界里没有可以依靠和能保护我的人,突然想起梅无艳。
他说过可以送自己一程,自己拒绝了,不是没有犹豫过,只是自己是普通人,不能和那种刀尖里打滚的人混在一起,他一出现就是凶仇和追杀,和他在一起难保不被牵连进去,浪迹江湖的刺激可不是我想要的,我只要平平淡淡、安安分分地生活,但现在这种生活被一次莫名其妙的郊游给彻底毁了。
烦乱的想着这些,心情变得恶劣,穿好鞋子站起,发现天在不知觉间竟有团团乌云滚来,来得很急,眼看要把一场大雨下。
我连忙抽出那把花高价买来的伞,希望它不是绣花枕头,能派上用场,然后抱在怀里,开始踏上征程,笑了笑,还真得能称得上是征程。
狂风骤起,豆大的雨点像石头一样砸下来,我顶着风,举着伞,开始后悔为什么买这么不实用的伞?
伞蓬平平,怎么遮得住雨,只是这秋日的雨为何却来的这样猛烈?就算是换把普通的伞恐怕也抵不住狂风斜吹进的雨点,这时更需要一件蓑衣,自己怕它太笨重麻烦而没买呀。
在少见的大雨中,我的头被吹得生疼,眼睛模糊地辨认着方向,想在这一片天昏地暗中找到光亮。
不知道顶着风逆行了多久,久得让自己浑身湿透的身体都有些麻木了,我突然发现了灯火,那是蜡烛发出的光,但这点光已成了我黑暗中的导航灯,我兴奋地打起精神,一步步挪过去,看到了摇摆的“酒”字大风幡,高兴的知道自己来对了,这是一家客栈。
[正文:第九章 黑店]
“嘭嘭嘭”地敲响门,门几乎是立刻地应声开了,我看到一张女人的脸,她有些讶异,但很快把我让进去。
进到屋,感觉温暖,吐了口气,发现屋子里还有一个人,一个枯瘦的高个子男人,他的眼神让我在第一时间发现了他,盯地让我很不舒服。
“这大雨天的,姑娘一个人赶路吗?”关上门的女人绕到我面前,热心地递出一块干爽的毛巾。
我不太清楚自己脸上的妆是否又被糊掉了,刚才自己也在很刻意地把伞挡在脸前,反正遮不了多少雨,不如就拿来挡迎面的风,另外重点保护我的脸。
我用那块毛巾擦拭着头发,而衣服紧裹着身子,粘粘湿湿的,很不舒服,尤其那个男人的眼神,让我很不自在。不过他的眼神怎么像在看一条死鱼一般?莫非我的痣仍在,让他觉得很恶心吗?
“姑娘?”女人见我没回应,端上一碗热茶。“来,喝下去热热身子,然后再洗个热水澡,换身干爽的衣服。”
我接过碗,不得不再看她,这个女人,嗯,如果我不是现代人,平日见多识广,如果光看她的脸,没见她一身布裙,我也会错以为她是一个男人的。
她的脸很宽,颧骨突出,精瘦,眼暴突,有些凶恶,身形也很高,高得结实精壮,长手长脚,很有力气的样子,但语气间豪爽热情,让我在这暴风骤雨的天气中感到一丝温暖。
仰头灌下一大口,呛得咳了出来:“酒?!”
她见我吃了一惊,哈哈大笑,“姑娘,这雨势又急又大,你全身湿透,如果不来点酒热热身子,万一着凉受了风寒,岂不是不值得?必竟天气秋凉了,小心才对呀!”
我很不喜欢酒,也从不饮酒,尤其是烈酒,但好意难却,只能尴尬地笑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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