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寻欢终于举起了酒杯,漫声道:“有酒乐逍遥,无酒我亦颠。
一饮尽江河,再饮吞日月,千杯醉不倒,唯我酒剑仙……”
说着,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我心下闷笑不已——地下党接头暗号对上了,洞一知道洞二在附近,洞一可以很放心地与敌人斡旋。
作者有话要说:今日有推不掉的应酬,故下章迟发了。
我吃得太饱,尽管我带着胃药,还是被迫喝了好几杯红酒,脸上火燎火燎地……
我们终于回到原著的正道上去鸟……
今天是六一儿童节,小朋友、大朋友们,节日快乐哦!!
第二十八章 知晓
红袖还是吃醋了
林仙儿看着李寻欢,像在看自己的情人,她的声音柔腻可人:“你真是个妙人,不但说的话妙,作的诗妙,喝酒的样子也妙,每次我看到你喝酒的时候,都恨不得将自己变成你手里的酒杯,我总忍不住要想:你对女人是不是也像对酒杯这么温柔呢?”
李寻欢没有回答她,又在玩杯子。
可手中的小木刀却消失不见了。
林仙儿道:“其实你对付女人的法子更妙,你好像总有法子知道女人们心里在想着什么,你做的每件事都恰好正是她们最喜欢的——有时你甚至什么都不做,也自然会有人来上你的钩。
所以无论多厉害的女人,只要遇上你,就休想逃得了。”
我与酒肆中其他的客人一般,狐疑地打量着李寻欢——
这顶着张群众演员脸的大叔真有如此之大的魅力?
呵!平时没看出来呀!
只听得林仙儿娇声道:“每次我遇着你,都觉得跟你聊天很有趣,后来仔细想一想,才发现上了你的当,你根本什么话都没有说。”
饿滴个神呀!敢情这位大姐是一说单口相声的……
林仙儿笑道:“但这次我却不再上你的当了,这次我要你说话。”
李寻欢道:“等你看够了,我再说。”
林仙儿道:“我已经看够了。”
李寻欢道:“那么,你还想要什么?”
酒肆中除阿飞和李寻欢以外的男人们因林仙儿越来越媚的声音而湿了下巴。
我摸着没有口水也没有胡须的下巴。
林仙儿咬着嘴唇,一字字道:“我什么都不要,只要你!”
李寻欢不说话,只是拿他的笑眼瞧着林仙儿。
林仙儿道:“用你自己来换阿飞,这交易岂非很公道?”
李寻欢道:“不公道。”
林仙儿道:“有什么不公道,你认为他现在已不属于我了?”
李寻欢道:“不错,你说你毁了他……”
林仙儿道:“就因为我已毁了他,所以他才永远属于我,我若去救他,他就不是我的了,这道理你难道不懂?
李寻欢还是笑着,那慵懒的表情竟比林仙儿还要惑人。
哎!没看出来,这位居然是个披着群众演员脸皮的妖精……
林仙儿说不下去了,她僵在了原地。
她发现无论她说什么,李寻欢都只是笑着。
或许她心下还在思量着,李寻欢是不是连阿飞这样要好的朋友都不顾了?
阿飞掌心的汗,湿了我的手。
他轻轻松开,凑到我耳边,对我说:“我先上楼。”
他的声音很平静。
我有些心酸——毕竟是他曾经的恋情。
人心终究隔着肚皮,我不知他听了这许多话心头是怎样想的。
若我是他,尽管被伤透了心,还是会在意。
或许他在走进酒肆看见林仙儿的时候心中会有一丝小小的、含义莫名的希望,可现如今他已经彻底失望了。
我这时才恍然大悟他之前与我的相处模式一直是亲密而疏离的。
他感觉我是安全的,所以他迫切地想要拥有这样的安全感。
我没有生气,我只是有些心酸之余还带着小小的欣慰,因为他已完全走出了那段恋情。
林仙儿,配不上阿飞,她配不上这天底下任何一个识得“珍惜”二字的男人。
他站起身,径自走向酒肆的二楼。
我深吸一口气,冲着他的背影喊道:“公子,您放心,我安排的家常小菜您一向‘非、常、放、心’。”
阿飞回头看了我一眼,嘴角轻轻勾起,随后转身上了楼。
我皱了皱鼻子,大声喊过伙计来吩咐着:“我家公子喜欢这样几下酒小菜——白炒蛋、芹菜炒肉丝、花生蘸白醋、小鱼干。
麻烦你给做干净点,再来壶热酒。”
我一转眼,正巧瞧见李寻欢的嘴角也轻轻地扯了扯。
嗯,洞一了解到洞二的具体位置以及受了“内”伤的洞三此刻的状况。
“好嘞!”伙计一甩汗巾,小跑着奔后堂而去。
我想了想,近十二月的天越来越冷了,弄盆温水洗洗脸吧!既然是小丫鬟要有做小丫鬟的样子。
想到此处,我也跟着伙计奔后堂去了。
红袖是最好的当我捧着脸盆进屋时,吕凤先受伤的右手已经包扎好,身上也已经人细心打理。
他还在沉睡。
他也许有许久未有好好睡过了。
阿飞僵硬地站在床前看着他。
我放下脸盆,以用水温暖过的毛巾擦拭着阿飞掌心中未干的冷汗。
“红袖。”阿飞看着吕凤先的睡颜,脸上满是悔恨:“你知道吗?那个女人,就是林仙儿。”
“嗯。”我擦得很仔细,“她是个少见的美人。”
“我差点吃坏了肚子。”哦,你还记得这一比喻呀!
“嗯。”
“可是他却吃坏了肚子。”阿飞怜惜地看着吕凤先,就像看着几个月前的他自己。
“我若是男人,一定会吃到上吐下泻。”我皱着鼻子,“据说有一种剧毒无比的鱼叫河豚,其肉鲜美无比,人们都知道它处理不当吃了会死人,可还是有许多人冒着生命危险去尝试。
人的本质是热爱美好的东西,这美好包括了美食,包括了拥有美丽外表的人。”
阿飞一把搂住我,下巴顶着我的额,轻道:“李寻欢曾经为了我,求他杀了林仙儿。”
“是大哥错了。”我闷声道:“大哥低估了林仙儿诱人犯罪的魅力,高估了吕奉先抵制诱惑的实力。”
“他没有错,林仙儿本就该死。”
“你错了。
林仙儿再该死也不值得去杀,我虽不喜欢吕凤先,但我认为林仙儿死在他手中,会脏了他的手。”我不喜欢吕凤先,只因林铃铃那样对未来还充满希望的小姑娘就这样死于他手。
无论林铃铃曾经帮林仙儿做过什么事,她终究是个小女孩,而且她已经看见了世界上是有感情这种东西,而且真的拥有大公无私的傻瓜。
阿飞叹着气:“红袖是我的解药,谁又是他的解药?”
好么,我从心理医生变成泻立停了……
我不说话,心里堵得慌。
“怎么不说话?”阿飞小心地抬起我的脸。
我垂着眼帘不看他。
“你哭了。”他慌张地擦着我脸上的泪。
我哭了?为什么?
我的泪越来越多,阿飞急得低下头吻住我流泪的眼。
“丫……滴……”我艰难地开口:“姑奶奶……一遇上你怎么净演……穷摇剧了?!”
“不许说脏话!”嘴被热情地堵上时我瞪大了眼。
借口!这绝对是占便宜的借口!
幸好唯一的观众此刻睡得天昏地暗,不知我们吻得日月无光。
否则叶红袖的一世英名将毁于一旦……
【石妈(深情滴):亲爱滴小朋友们,偶们滴故事到此结束,从此阿飞带着他滴泻立停远走天涯……
飞宝(PIA飞石妈):虽然你是我亲岳母,却也不能总拿我女人开玩笑。
石妈(哭嚎):没天理呀!女婿打岳母啦……
小李叔叔(玩杯子):那个,石MM,你可不可以先把这只母虫挪开再完结文?跟这种女人讲话真的很累。
】由于我的出现,李寻欢没有如同原著中那样甩林仙儿一耳光。
记得林仙儿好像还是被虐狂,被打之后还会再黏上来要求再挨一下。
忽然想起圣经里耶稣曾经曰过,“别人打你的左脸,连右脸也让他打。”
莫非这林仙儿与耶稣有血缘关系?
虽然李寻欢没有甩林仙儿的耳光,可她还是黏着他。
或许她心中还是觉得阿飞还是需要她去“拯救”,或许她认为此刻征服李寻欢比拯救阿飞重要多了。
我从窗台观察楼下酒肆的门口。
我在等待一个长辫子大眼睛的大姑娘。
原著中此时阿飞被天机老人救出金钱豹家,放在蒸笼上狂蒸说是要蒸出体内的酒精。
我没听说过酒精还可以用蒸的。
此刻阿飞与我在一起,天机老人不知晓不晓得这个情况。
我确定他身在此城中,却不能确定他的宝贝孙女会不会来找李寻欢。
毕竟,阿飞不在他们那里,她就没有了来找李寻欢的理由。
“红袖,你在想什么?”
“山不来就我,我就去就山。”我抚着额头,道:“我想去找找孙小红。”
阿飞的眼一亮,道:“你知道孙小红?”
“嗯。
我知道李寻欢,也知道孙小红。”更知道孙小红是个很值得人去爱的女孩子。
“你好像知道许多事情。”
“嗯。”我郑重地点着头,“我知道许多别人不知道的东西,我还不能说。
因为说了我可能会有生命危险。”
未卜先知的能力一直是拥有欲望的人所想要的。
我打乱了这个江湖本来的轨迹,未来成了未知。
我称不上是未卜先知,我只能算是知道他们的过去。
“飞,我不想说是因为不知道该怎样去叙述这件事。”我凝视着他的眼,“今天若是换一个人问我,我可以撒一百个谎还不带重的。
可我不想骗你。”
阿飞的眼睛很清亮。
“总有一日,我会把我所知告诉给你。”我叹着气,“我只盼你莫要害怕。”
一个和自己有过性关系的女人是借尸还魂,而且这个鬼魂生前还从一本书上详细像看故事一样阅读过他们的经历。
——怎么想怎么像恐怖小说。
“我怎会害怕红袖?”阿飞握着我的手,“红袖是最好的。”
就在我打算再来个穷摇一哭时,街角那边闪出一个身着红衣裳的大姑娘。
作者有话要说:To pop:吕凤先一向看不起女人,所以栽在女人手中这一段叫人印象很深刻。
但是他的形象我一直认为不如郭嵩阳。
郭巨侠虽然也看不起女人,却不如他那般自大,我个人的观点是,郭巨侠算是个敢作敢当的男子汉。
To 阿滋:怎样?客官要看虐心还是虐身还是虐完心再虐身再虐心?上官家SM的道具很多哦……
To 缺月疏桐:没有人喜欢林仙儿,连原著的男性读者都不喜欢她。
To 镜城雪:林仙儿的脚丫子是白的,原著一开始她在小李叔叔面前跳脱衣舞的时候有描写过她的脚丫子。
关于胡子的问题,中年祸水王懂医术,小袖子不懂。
母亲节过去许久了,当时飞宝尚未出生……明年补一下……
祝,考试顺利。
To reiber:别晕,那是黑色的鞋底。
To 辛小星:没事,咱过六二。
祝辛小星童鞋六二快乐!!
To 闲意:谢谢亲,看我的文的亲都十分强悍。
我在此郑重提醒上班的童鞋们,在有领导经过的时候请不要对着我的文笑,若真忍不住记得一定要戴口罩,并且在不小心笑出来的时候假装咳嗽……
To manmanlihua。:飞's fan 你好,希望你继续将看文不霸王的好习惯坚持到底。
我看好你哦!
第二十九章 孙家祖孙
定计
我踮起脚尖在阿飞脸上匆匆一吻,笑道:“等着,我下去找孙小红聊聊天。”
说着我开门下了楼。
小红站在黄昏中的面摊子边上。
她的红衣在灯笼的映照下显得很漂亮。
她本不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子,她的样子不出众,却也不难看。
可当我看到她那双灵动的大眼睛时,我忽然有一种错觉——
我觉得她比林仙儿漂亮许多。
因为之前我料错了,林仙儿身上没有绝世美女该有的那种灵气,这种灵气,孙小红这个不是绝世美女的女孩子却有。
她很自信,很快乐。
“小红!”我几步抢上前,将她重新拉入街角,“你是孙小红。”
“你是谁?”孙小红黑白分明的眼中写着惊讶。
“你来找李寻欢么?”我笑眯眯地问道。
“你怎么知道?”孙小红的眼睛瞪得更大了。
“哎呀,我就知道的嘛!我叫叶红袖,现在阿飞和我在一块。”
“扬州那个袖楼老板叶红袖?不是男的么?”孙小红凝视着我,问道:“阿飞怎么会跟你在一块?”
“咦?你知道我?”我嘴咧得更大了,挽着她的胳膊,“哎呀!我本来就是女的嘛,阿飞与我在一块当然是因为阿飞他想和我在一块咯。”
孙小红的眼珠子转了转,忽道:“你和李寻欢是什么关系?”
“刚结拜一个月左右。”我笑嘻嘻地道:“我贪便宜,白捡了个哥哥。”
孙小红忽然拍手笑道:“难怪我瞧他最近改头换面,也少喝酒了,原来竟是有妹妹管着。”
我扑倒。
“你比我略长几岁,我喊你声姐姐不为过吧?”我整了整衣袖,道:“此间不太好说话,我想带个人去给孙老前辈看看。”
“什么样的人?”
“酒鬼。”
“该不是阿飞吧?”
“吕凤先。”
“咦?”她的眼睛滴溜溜地转着,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我想起之前阿飞说的话,噗嗤一声乐了,我对她说:“吕先生他吃错东西坏了肚子。”
孙小红恍然大悟,轻声问道:“林仙儿?”
我点头。
深夜,当李寻欢与林仙儿都选好客房睡下之后,我和阿飞退了房,用我们那辆整洁朴素的驴车将吕凤先拉到了郊外一间小小的农舍之中。
农舍屋角坐着一个精神矍铄的老人。
他抽着旱烟,白发苍苍。
他拿眼将我们一一打量过,最终将目光停留在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