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国强点了点头:“也是这个道理。我每天看报纸看新闻,也知道国家政策是让干部年轻化,知识化呢。”
纪九凤道:“娜娜只是个女孩子,要那么高文凭干什么?再说工作什么的还是没影儿的事,等她上了班再说吧。”
苏夏看舅妈的态度显然并不支持沈娜继续上学,也就没继续插嘴。
沈素梅是知道文凭高的好处的,其实她们单位那时候裁人,高中学历以上的都是不用下岗的,可惜她那时候也是想着早点养家,初中毕业就去工厂做工了,后来调入单位,也没再进修。后来单位让一多半的人下岗,她初中学历,刚好就被裁员了下来,到现在都后悔的不得了,知道学历的重要性,平时看顾苏夏学习她也比苏建国更上心。虽然她是想劝纪九凤,但是沈娜也不是她的孩子,不是她说要做什么沈娜就能去做什么的,所以犹豫了半天,也没开口。
到三人在苏夏姥姥家吃完了饭,回自己家的时候,沈素梅终于忍不住对苏建国道:“建国,我看娜娜那孩子挺乖的,以前上初中时候学习就好,后来没继续上学都是她妈闹的。她以后在咱们投注站工作,我想给她报个夜校班,让她去考个函授大专证,你看怎么样?”
苏建国皱着眉头道:“她上夜校,谁掏钱?我看你哥你嫂子可不是大方的人。”
沈素梅有些小心翼翼的说:“我是她亲二姑,给她出点补习班的钱也不算多大不了的事吧。”
“沈家沈家沈家。”苏建国冷哼一声:“什么时候你能对我们家的孩子跟对你们娘家人那么好,我就谢天谢地了!”说完,他就转身出了门。
苏夏和沈素梅被撇在家里,面面相觑,苏夏问母亲:“爸爸他怎么了?”
沈素梅摇摇头:“我也不知道。可能是刚刚在你姥姥家被你舅母说的事情烦着了吧。你舅母也真是的,也不单独跟我说,大过年的当着你爸的面就说出来了。你也知道你爸那个人,老怀疑我一直往娘家拿东西。天可怜见的,咱们家以前可不比人家好多少,我能拿回去什么?”
苏夏劝慰着母亲,心中却微微有些不安。她总觉得父亲气的并不是舅母,用
18、家族琐事 下 。。。
这样的借口出门,又是大年初二,满街上没几家店是开着的,他能去哪儿?不会是……
苏夏觉得最近有必要关注一下父亲的行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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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新书得见 。。。
第二家彩票投注站选择开在了市西区的一家百货商店门口,周围也环绕着几个大型的居民小区,投注站从一开始营业生意就很好。这家店是沈娜在管,经过沈素梅的几天培训之后,她操作机器的技术突飞猛进,已经可以一分钟出好几张票。
而且沈素梅在询问了沈娜自己的意愿之后,还是帮她报了一个函授大专的夜校班,是会计专业的。学费和书本费都是沈素梅拿的,不过这些她虽然对苏夏说了,却是瞒着苏建国的。苏建国很讨厌沈素梅和娘家人走的太近,经过上一次的试探,沈素梅也知道如果自己帮衬娘家人的事情让苏建国知道了,两人之间肯定要生一场气,所以对苏建国只说苏夏的舅舅舅妈想开了,又让女儿上夜校了。
沈素梅原本以为苏建国会对此事做一番询问的,没想到他知道了之后只是淡淡的“哦”了一声,什么都没说。沈素梅还跟苏夏说“看来你爸爸脾气变好了,要是以前的他没准儿又要追问”。
苏夏表面上笑着应和母亲,心底的疑虑却更甚。她学习好,每次考试都考全年级第一,这些全家属院的家长们都知道。有些家里的小孩子学习上不懂了,或者是遇到什么难题了,都会来找苏夏解答,苏夏有时候也会被热情的叔叔阿姨们领到家中去做客,每当这个时候,她都会问那些和父亲一个单位的叔叔阿姨父亲的工作忙不忙累不累之类的。即在表面上做足孝顺女儿的样子,又能得到父亲工作的信息,两全其美。
不过,很多事情都显示着苏建国最近表现的跟以前一样,并没有什么异样。苏夏接触不到更多,知道的也只是电业局的假期,工薪福利等基础的事。至于苏建国每日下班去了哪里又呆了多长时间她一概不知。苦恼了半天,苏夏只想出了八字真言: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排除这些小小的烦恼,其他的事情都顺心的不得了。头发已经长到了肩膀一下,没有烫染过的头发打着自来卷,泛着一种天然润泽的栗色。苏夏每次洗头后摸着自己软软的却很有韧性的头发,都告诉自己:要想发质好,以后一定要跟高危害性的烫染说拜拜。
苏夏本人的皮肤属于白,但是不是晶莹剔透的那种白皙。一白遮九丑,虽然不必要像大S一样,发誓让自己变得和墙壁卫生纸一样白,但是白白又清秀的样子总比肤色暗黄要来的好看。从去年暑假以来,苏夏一直坚持着每天喝牛奶,多喝水,还有注意防晒,但是却不涂抹任何的护肤品,一年四季都是一瓶大宝或者郁美净解决皮肤问题。
牛奶不必要脱脂的,对于青少年来说,纯脂牛奶更营养好吸收,而且只要注意多运动,是不会发胖的。而不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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抹任何防晒或者护肤品,则是苏夏的经验之谈。从小不折腾自己的皮肤,皮肤会一直很好,直到衰老。但是如果年轻的时候就用一些瓶瓶罐罐的,皮肤用习惯了,自身的复原能力和免疫力就会变差,皮肤状况会越来越糟糕。
长发扎成一束马尾,脸庞白皙,五官清晰而有神采,身材稍稍有点圆润,就是苏夏如今的样子。一年前那个圆圆胖胖,脸蛋上还总飘着两团红晕的小女生已经彻底蜕变成一位少女了。苏夏很满意自己现在的样子——就是身上还是稍显圆润了一点。不过她也没准备刻意的去减肥,等到长个子的时候,四肢的赘肉会自动消去一些的。
三月中旬的时候,苏夏收到了出版社寄来的包裹。里面是自己的样书十本,以及稿费已经汇过来的汇款单一张。四月初的时候,A市新华书店终于有了春季出版的书上档。苏夏在里面搜寻了好久,都没找到自己的《初恋这件小事》。她远以为是出版的册数少,出版社铺货没铺到这里,但是一个星期后再去看的时候,竟然惊喜的在新书推荐区看到了自己的实体书!
实体书的外包装和出版社给自己发来的样图一模一样,扉页上是出版社主编写的寄语,希望此书获得更多读者共鸣,希望销量飘红之类的话。其中有一句点评让苏夏深受触动:本书作者尚属稚龄,文笔稚嫩,故事略显理想化。但是,我却从中捕捉到了许多细微之处,与这个社会息息相关、互相映照。如果这些情节,或者说是细节是作者故意为之的话,那我不得不承认一点,那就是,这个小作者的社会嗅觉敏锐到了可怕的地步。
主编的话让苏夏又喜又忧。喜的是,编辑真的知道她在文中描写的那么多细节的现实影照,她的刻画和隐喻的功力被人了解和指出,说明她的写作功力也不是那么差,可以继续创作第二本书了。忧的却是,编辑的评语太中肯,没有过多的褒奖,也没有过多的贬谪,让苏夏看不清自己是不是被出版社给承认了。
到五月底的时候,98年第一季度售书排行榜出炉了。这时候网络世界还不发达,纸质媒体苏夏也只能接触到Z省以内和国家的几份重要报刊的,她无法得知其他省市的书籍售卖情况,但是只出A市新华书店的售书榜单上就可以得知,她的书卖的还不算差。
虽然已经有了十本样书,苏夏还是从新华书店又买了一本做纪念。在跟书店工作的阿姨们攀谈的时候,苏夏了解到《初恋这件小事》一开始卖的并不算好,但是从上个月起出售量突然大了起来。书店原本只进了一百本书,结果是最初一个月卖了不过十几本,到上个月月末的十天,剩下的九十本两三天就卖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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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买书的大多是比苏夏大的初中生高中生,偶尔也有工作了也的人来光顾。
六月初的时候,苏夏又收到了一封信。出版社的编辑告诉她,第一版的三万本已经全部售完,出版社准备加印一版,版税还是百分之八。苏夏算了一算两版版税后的自己所得,惊讶的发现自己竟然也成为了万元户了。
在欣喜的同时,她又开始准备了第二本小说的写作。因为《初恋这件小事》中赋予她的回忆太多,苏夏竟不知道第二部如何去动笔了。出版社的编辑建议她,第一本小说很成功,她继续写一个第二部,描写主角上大学或者是工作后的经历也不错。苏夏给拒绝了,再去叙述那个故事,她已经想不出来要如何接着写了。那本书的成功,一半归功于她对现在社会的认识,另一半则归功于她在写那本书的时候,距离重生时间最短,心中脑中的遗憾希望最多,感情最充沛。在脑中灵感最多的时候去随性而写,出来的东西都不会太差。
初一匆匆而过,苏夏又放了暑假。偶然一次去租书店闲逛的经历,让她看到了黄易先生的新作《寻秦记》。这部刚刚完结了的,足足连载了几十本单行本的小说勾起了苏夏的兴趣,在前世她是只看过电视剧,没有看过原版小说来着。后来又选好了几本散文,苏夏一起向租书店老板要求借书的时候,竟然被租书店老板告知,这套寻秦记实在是太火了,租书店就算进了三整套,每天排队要来借书的人还是络绎不绝。苏夏要想借到全集的第一本,必须要等到三天以后才行——因为第一本刚刚被借出去。
苏夏对这套书只是慕名已久,也没到非看不可的地步,当下表明自己可以换一本看,然后借了金庸先生的一部《神雕侠侣》。出门的时候,租书店老板还招呼她:“《寻秦记》现在可火了,除非是你自己买一套,否则的话就算你找遍全市的租书店,肯定没几家从头到尾都有的!现在的中学生找这本书都快找疯啦!小姑娘你要真想看这本书就留个名字,到时候第一本还回来。我给你留着啊!”
苏夏笑着摇摇头说自己下次来还书的时候再碰运气好了,不用老板特意给她留着。然后回家的一路上还疑惑着:虽然自己没看过原版小说,但是电视剧跟小说的内容虽然有差别,大体思路肯定是一样的。《寻秦记》在自己看来,是一部不错的小说,但还没到让全市的中学生都疯狂的地步吧,记忆中,青少年还是比较喜欢起点幻剑等站的书来着的,因为这些小说虽然文笔不怎么样,却足够热血……
等等!苏夏眼前突然一亮:起点?幻剑?这不都是日后会大大出名的文学网站么!自己真是傻了,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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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会拿《寻秦记》跟日后的网络小说相比!在这个网络小说还没有兴起的世纪前,不就是黄易先生,金庸古龙等大家的武侠奇幻小说让人激动么!
自己为何还要发愁下一部小说要写什么呢!那么多现在还未出现的新颖题材在面前摆着,她居然一直都看不到!而且,她又不是要将后世那些出名的作品抄袭一下换成自己的名字搬上出版社,她只是要借用那些题材创造出自己的文章。穿越,架空,重生,种田,宫斗,网游……感谢第一个吃螃蟹的作家们!
就好像是原本封闭着的闸门突然被打开一个缺口,源源不绝的灵感都跑了出来。苏夏整整一个暑假都在酝酿自己的新书,划定了一个题材一个大纲,觉得不满又去除掉。这样来来回回,写了修修了改,等到她忙完这一切,将无时无刻不在云外飘着的思绪重新放到现实世界中的时候,惊讶……不,是惊骇的在班级中发现了一个人!
苏夏惊讶的拉拉王海燕的袖子,指着最后一排的一个位置,手指颤抖:“那个,那个人是谁?”
王海燕狐疑的瞅着苏夏:“转学生啊,刚刚老师介绍过的。从今天起就是咱们班学生了,好像叫丁亦轩来着。”
丁,丁亦轩?!
苏夏的眼神突然复杂了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你们看见我,路过我,偷瞧我,抚摸我,踩过我……怎么就是不肯留根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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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告别初恋 。。。
整整一堂课,苏夏都过的神情恍惚。老师讲了什么她根本没听到,只是托她的好成绩以及平时积极表现的福,老师都把她的双目放空的发呆状态当成了认真听讲,而且都认为她已经吃透了课本,所以连上课提问都没轮到她。
只有苏夏自己明白其实她现在头脑空空,什么问题都思考不出来,如果现在遇到老师的临时提问,那才要出个大糗。
丁亦轩。苏夏实在是不知道面对这一位纠缠在自己记忆里差不多十五年男人,不,男生时,她到底要作何表现。
爱他?喜欢他?所以在这一世一定要得到他?
不……苏夏或许不会这样做,因为她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否还喜欢着他。或者说,她或许并不爱这个男人,只是丁亦轩已经伴随着她成长的岁月,成为了一种执念,还是属于永远无法消去的那种。
每个人都有一段初恋,而每个人都不一定会和初恋结婚。如果你以后遇到了最爱的那个人,当然会将你第一次喜欢的那个男人OR女人忘到喜马拉雅山去——但是!如果你第一次喜欢的那个人就留给了你非常深的印象和遗憾,让你忘不了他,而你在今后的岁月里又没有遇到一个能将他抵消的人物。那么,他将有可能成为你的梦魇。
苏夏就属于这种情况,或许比这个还要复杂的多。
丁亦轩是苏夏的初恋,而且她暗恋了他两年都没有将这份感情说出口,无法在一起,这本来就是一种遗憾。然后,范晓琪同苏夏之间的友情与背叛,又被融合到了这段恋情当中,使得这份本来可以很清澈甜美的初恋果实顿时变得味道复杂,难以释怀。
苏夏反复的叹气,越叹气越苦恼,越苦恼越纠结。冷不防,背部被人猛地敲了一下,苏夏无精打采的哼了一句:“谁啊……”
王海燕活泼的声音从背后传了出来:“走啦,去跟你的小徒弟打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