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能溶,可都溶没了。”
“你忘了,加入至阳液中和,就不会有那样的情况。”
“二者无法直接作用,而且,就算有用,又怎么知道最后起效的是我的两种玉液,还是白石?”
玄三不再吭声。
温妮又打了几个转,突然站住:“玄三,你知道这噬血症是什么吗?”
“我不知道。”
“你不是活了很多年了?”
“我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病,不知道。”
“真的不知道啊……”温妮有些遗憾,仰头想了半天:“师兄,炼药时,直接加入白石,然后,找志愿者服用怎么样?”
“没有得到证实,不能乱用药。”
温妮皱眉,然后猛然醒过神来:“一个多月了,师傅那里说不准有进展,咱们问问师傅吧。”
“师傅那里?”
“我给他老人家送了一箱,他那时忙着去研究,都不理我……”
没空听小师妹抱怨,二师兄转身进了另一间房,拿起电话拨了出去。
“师傅,我是小二……资料早给小师妹了……是,这段时间,她一直和我在一起……是,是……唉,师傅,您先别挂,我有事呢……小师妹拿回来的白石,您研究得怎么样了……啊,有这么好的功效?……如果给噬血症患者使用……那我可以直接入药了……好,好,我记住了……嗯,嗯,师傅再见。”
二师兄挂断电话,看着站在身畔满含期盼看着他的小师妹,忍不住笑:“妮妮,咱们先炼一炉药试试。”
温妮情不自禁发出一声欢呼。
…… ……
药,是由二师兄炼的,温妮打下手,半天时间后,一炉白色的药液新鲜出炉,看着二师兄将黏稠的药液稀释,又加入了一些药品,制作成米粒大小的乳白色药丸。
温妮拿着药丸仔细感受了一下:“师兄,我觉得这个丹丸不只噬血症患者可以使用,别的一些病也应该有用。”
“比如?”
“胃肠道疾病……”温妮又想了想:“涉及到血液的所有病症或大或小都应该有一些效果。”
“好,咱们临床用一下。”
一炉药,最后制出米粒大小的丹丸有上万粒,不过,二师兄并不大量使用,而是找了九个濒危的患者,在得到了他们家人与本人的同意后,让他们各自服下了一粒。
其后的事,温妮自然很是关注,半个月后,二师兄打来电话:“死了三人,另外六人,已经活了下来,并且,病情得到了大幅缓解。”
“白石有用?”
“是的,有用……”
温妮挂断电话,长长吐出了一口气。
虽然她仍然不敢肯定噬血症是否是进化,不过,至少,现在已经有了一个治疗的方法,相比于让患者持续喝血,这,已经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了。
至于以后的事……国家养了一大批科研人员,相信,已经拥有白石的他们,一定能找出那种对噬血症起作用的物质。
…… ……
在连续两个月几近废寝忘食的狂热之后,温妮终于停了下来,然后,她发现,唐锦,生气了。
温妮从来不知道,唐锦生起气来,居然是这样的……
“妮妮,我头痛。”
温妮没有任何挣扎,抱着他的头,温柔地替自家男人按摩太阳穴。
“妮妮,我饿了。”
对上男人无辜的眼神,温妮觉得,如果不喂饱他,就是自己的失职。
“妮妮,我渴了,要喝茶。”
温妮坐在男人的办公桌边,烧着水,现场为男人展示茶艺的每一个步骤,然后,将冲泡好的茶双手奉至男人唇畔。
“妮妮,我累了,身上的肌肉僵硬得像石块一样了。”
小小的挣扎后,温妮爬上床,用绵软纤巧的玉足,替男人踩他发僵发硬的肌肉。
“妮妮,我冷了。”
温妮朝天翻了一个白眼,在二十五度的室温里伸手将男人抱进怀中,然后,被男人按在床上,拆吃入腹。
第二天,腰酸背痛的温妮,再一次面对男人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需求——这些需求唯一相同的一点,被圈在男人身边百米范围内。
深切感受到男人怒气未消的温妮不得不扶着腰,继续做牛做马,然后到了晚上,被男人按住各种吃……
唯有无尽的夜空,回响着温妮发自心底的渴望:“我要去十万大山——”
☆、169暗夜
从北向南;曾经坐飞机只需要两个小时的旅程,因为空中变异兽的阻击,生生的被拖了好几个小时,这还是机中配备的人员都是最好一批司乘人员的条件之下。
带着小猫小红,领着几十个人,唐锦牵着温妮的手;走出了蜀城的机场。
早等在候机厅里的蜀城三大世家张、刘、李,以及王、陈、林、曾、钟、黄、周、谢几个小世家的族中子弟;见到唐锦一行人终于出现,齐齐从座位上起身;迎了上来。
若此次到达蜀城的人仅唐锦与温妮,虽说也会受到蜀城几个大小世家的迎候,但是;却绝不会这样大面积的劳师动众,一切,只因为与唐锦同行的,还有七八个世家的子弟——也就是说,唐锦一行人虽以唐锦为主,但,跟随的,并不仅仅是护卫侍从与追随者。
在蜀城,与唐家、司徒家交情较深的,其实不过是刘家以及林家,因此,蜀城同来的这些等候的子弟们的目标可想而知,是另外几个世家的子弟,于是,众人也很快隐隐分成了几个圈子。
刘勇是刘家嫡出第三子,他的母亲便是温妮在京城参加国宴时认识的童夫人,童夫人是司徒大舅妈李琳的发小,因此,知道唐锦要来,作为当家主母的童夫人便派了亲生的三儿子来接人。
林家是小世家,与唐家交情不浅,此次来的人又是唐家的族长,因此来的人却是林家的下任家主林康。
一番寒喧,一行人分座十几辆车,驶入了蜀城最豪华的酒楼迎宾楼,在简单的洗漱后,京中来的众人便被迎入宴客厅,被蜀城的主人们拉入酒席之间。热情劝饮,酒酣耳热之际,年轻人们很容易的消除了不多的隔阂,很快聊得火热。
“山里山深林密,更有毒虫猛兽横行,人烟稀少,更无路通行……”一个小世家的子弟歪睨着醉眼,看了看坐在唐锦身旁的温妮与另几位明显是大家子随侍情人的女人,别有意味地笑了笑:“小姐夫人们可要受苦了。”
“钟八说的是一方面,另有盗匪、门派中人占山为王,无视一切律法,什么恶事都敢做,稍不留心,就会被那些暴徒把命给算计了进去。”
“没错,就说几年前吧,我去山里与峨眉交易一批物资,最后物资一点没能带出来,同去的人,更是死了一半,我也差点就把命丢在了里面。”
“你这算什么……”
温妮目瞪口呆听着众人讲述十万大山各种艰险,只觉如听天方夜谭,她深深地怀疑,众人热火朝天正说的不是国家的领土所辖,而是存在于异世的蛮荒世界?
宴终人散,回房后,温妮躺在床上问唐锦:“那些人说的是真的吗?”
唐锦将两人搭在身上的被子往上接了接,将忐忑的温妮完全包住,“是。”
“可是,听他们说的,也太混乱了。”
“不用担心,一切有我。”
温妮入睡后,唐锦仍然睁着眼,此次进入十万大山,既要替温妮查探她母亲被追杀的原因,他更肩负着别的使命……同行的世家子,虽非他主动邀请,却都是要参加世峰会的小队成员,这些家伙只当去十万大山是一次历炼,未必做好了应付一切变故的准备,不过,想来酒席上的见闻,也算是替他们敲响了警钟了。
第二天拜见过童夫人,唐锦带着温妮在蜀城进行了最后一次采购,第三天,带着再一次变得庞大的队伍,唐锦一行人进入了十万大山。
也算在森林里几进几出的温妮,再一次,被狠狠震撼了。
连绵起伏,无边无际的崇山峻岭,幽密艰险不知道其底在何处的深壑,不知名的毒虫,从不曾接触过的瘴气……大雾弥漫之际,仅丈许范围能视物……没有大军开路,几十人的队伍只能在杂草树木间穿行,不能让皮肤裸/露在外,因为不知从什么地方伸出的如刀如锯的草叶会割伤人;这还不算什么,最让人不敢有一丝轻忽的,是十万大山特有的变异植物,它们大抵都带着各种各样的毒素。
不同于北方森林的高阔,蜀地的山川险峻、幽深而诡秘……直到这时,温妮才真正地体会到了行路难的真正意义。
“……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西当太白有鸟道,可以横绝峨眉巅……上有六龙回日之高标,下有冲波逆折之回川。黄鹤之飞尚不得过,猿猱欲度愁攀援。青泥何盘盘!百步九折萦岩峦……连峰去天不盈尺,枯松倒挂倚绝壁。飞湍瀑流争喧豗,砯崖转石万壑雷……”
听着温妮的低声吟咏,在几块大石之间歇息的众人齐齐息声。
“温小姐不愧是名师之徒,学识确实非常人所能及。”
“就算我们是蜀人,也不敢说能将李太白这首诗完全记住,唐族长果然慧眼识珠。”蜀城张家的弟子早已知道,这位容貌艳丽蜀中也难见的女子,家世并不显赫,能稳稳抓住年纪轻轻便手握重权的唐锦,自身的本事,必然不凡。果然,不过一天功夫,便让众人见识到了她几方面的才能。
唐锦伸手接过温妮递到手中食物,揉了揉她的短发,笑回道:“她这不过是班门弄斧,据我所知,郧少的妹妹可是蜀地有名的才女。”
张郧愉悦地看了身畔的妹妹一眼:“唐族长过奖,她也不过就是在我们小地方有点名声。”
张郧的妹妹虽知哥哥这是谦逊,不过,看着容色明显压过自己的温妮,仍然被激起了好胜之心:“温小姐既然有名师教导,我倒是想在制药一道上向温小姐讨教一二。”
温妮抬眼看了看这位名叫张柳的女孩,想了想:“虽然拜师不到一年,不过,温妮也从师傅那里学了一些东西,若张小姐有指教,自然奉陪。”
“你拜师只有一年?”张柳惊呼出声,然后,她以一种不信任的目光看着温妮:“一年,能学到多少?”张柳有些意兴阑珊:“我从会说话开始,学的就是《药经》、《本草》,学了二十几年,若和你比,岂不是欺负人?就是赢了,也是胜之不武,还是算了。”
“那有空我向张小姐讨教疑难时,还请多指导。”
“只要不是不能说的,你只管来问。”
温妮笑了笑,张柳这个女孩,虽带着些娇蛮,不过,性情倒是豪爽,这便是典型的川蜀女子吧,果然,自有其可爱之处呢。
唐锦看着温妮脸上的笑容,再次伸出手薅了薅她头上的短发——调皮。
温妮抬头看着唐锦,明白了他眼神里透出的意味,忍不住吐了吐舌,她没有恶意啦,只是觉得扮猪吃老虎神马的,真的能省很多力气啊。
小小的交锋后,众人继续边吃边聊着,温妮一边烤制着打来的变异兽,一边观察着围坐的几十个人。
这个队伍里,除唐锦外,京中的世家子有七人,他们每人身边都有一个家族派出的实力强大的护卫以及一个同样实力不弱的随侍,其中几人,除这基本的配置之外,还带了女人,这几个女人,无论实力高低,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让男人无法不心动的美丽容貌与独特魅力。
温妮的精神力很高,因此,哪怕仅仅扫了一眼,她也能清楚地将这些春兰秋菊各擅胜场的女人们独特的气韵记在心上。到了此时,温妮也不得不叹一声,到底是世家出身,这些人身边的女伴,没有一个是庸脂俗粉。
队伍中,最让温妮在意的,却是叶家的子弟叶朱以及孟家的子弟孟驰,这两家都是军人世家,因此,行事间不可避免地带着军中的习惯,他们不仅没带女伴,自己的一切事务,也完全是自己打理,不假手他人,温妮看他们带的随侍对于这种情况明显适应良好,因此,温妮忍不住要想,这两位随侍只怕也是护卫的职责更胜于侍从才对。
除了这些世家子,唐锦带的人显然更多一些,除了护卫侍从,另外还带了两位明显与众人不同的中年人,这两位中年人的不同不是因为惹眼,反倒是因为他们显得太普通太平常,才让温妮情不自禁地留了心。
敢不带护卫侍从进十万大山的人,能是普通人吗?
显然不是!可是,温妮却真地看不出他们到底是什么地方异于常人:普通的身高体形、普通得让人一见就忘的脸、完全没有一点能让人注意到的言行气质……温妮相信,把他们扔进人堆里,一转眼,就会被淹没,让人再也找不到——或许正是这一点,才是他们会被风主席派在唐锦身边的根本原因所在?
“主人,有人来了。” 女侍的轻声提醒下,温妮如同火堆前的所有人一样,目光移向了不远处从山林里走出的几个矮小身影。
是真的矮小,黄昏黯沉的光线下,那几个身影直到走到离众人几米外,人们才看清,那是几个孩子。
几个没有大人保护的孩子,就算是生于斯长于斯的山民子弟,在这毒虫猛兽变异生物横行的深林幽谷中,又要怎样保住性命?
温妮情不自禁动了动,想要站起来,却被身畔的唐锦按住。
“看着。”
温妮的动作一顿,顺势从旁边端过水杯,举至唇畔,只是,她的眼睛,却不可扼止地停在了几个孩子的身上。
总共四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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