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好日子,她想让她的孩子们也过上好日子。
按说朱凤梅后来进了郑家的门,成了大学教授夫人,要房有房,要钱有钱,要社会地位有社会地位,该知足了。和郑彬他爸结婚头几年还行,不过时间一久,新鲜劲儿过去了,朱凤梅就原形毕露了。
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朱凤梅本质上是个骚人,并且还不是一般的骚。电工丈夫活着的时候,她就背着电工丈夫和别的男人勾三搭四。电工丈夫死后,跟郑彬他爸搭上之前,她没少跟不三不四的男人眉来眼去,有两个还跟她作过露水夫妻。
眼瞅着自己在郑家的地位牢固了,自己带进郑家的两个孩子也大学毕业,有了固定工作,不需要她再操心了,朱凤梅那颗蜇伏多时的心,开始蠢蠢欲动。身随心动,她由偶尔去跳广场舞,发展到后来天天去跳。
朱凤梅跳的不是韵律操,扇子舞什么的,她跳的是老年交谊舞,就是一男一女搂一块儿跳四步,跳华尔兹。
朱凤梅想让郑彬他爸跟她一起去跳。郑彬他爸天生不爱动弹,再一个嫌掉价,*份。朱凤梅一撇嘴,“狗屁身份。”扭着日渐粗壮的身板,自己去了。
加入广场舞大军没过多久,朱凤梅便成了他们这片广场舞的皇后,争着抢着跟她这位皇后跳舞的“老骑士”乌泱乌泱的。有好几次,几个老骑士还为了跟皇后跳舞的事情,打了起来。又扯头发,又尥蹶子的。
朱凤梅表面上皱着眉毛,痛心疾首地上去拉架,其实心里美得不行,觉得自己徐娘未老,还是很有魅力的。
这天傍晚,吃过晚饭。朱凤梅坐在梳妆镜前,先用镶满了水钻的蝴蝶形发卡别好头发,然后分别用法国产的眉笔,英国产的口红,日本产的香水,画好了眉毛,抹好了嘴唇,喷好了衣服。最后站在穿衣镜前左扭右扭地仔细地审视了自己好几番,她蹬上二尺半高的高跟鞋扭出了家门。
今晚的天气很好。五月的暖风,带着花香草香,徐徐吹来,吹在脸上,柔柔的,让人忍不住想要多作几个深呼吸。
朱凤梅扭达扭达地来到了广场舞的区域内,一个离她家不远的公园广场。皇后一到,音乐奏响,大家纷纷寻找舞伴。总和朱凤梅搭伴儿的老林头儿笑咪咪地朝她走了过来。
老林头儿是个退休会计,比朱凤梅能大个五六岁。年轻时就爱玩爱跳舞,还险些因为跳舞跳得家庭破碎。紧要关头,是他那不次于孙二娘的老婆,一拳头把他从舞厅砸回了家,砸碎了他想要重起炉灶另开张的非份之想。自此,老林头屈服在孙二娘的淫威下,无可奈何地告别了舞坛。
去年好不容易把孙二娘盼死了,林头儿强装了一个多月的孝夫,死活装不下去了。猫儿寻腥似的,寻到了小公园,一个猛子扎进了广场舞的大家庭之中。
老林头儿舞技高超,三步四步,探戈,伦巴,恰恰,华尔兹,狐步舞不在话下。朱凤梅也是个舞林高手,二人相见,份外惜晚。老林头儿几乎成了朱凤梅的官配舞伴。只要他来,一般老头儿都很识趣地不再找朱凤梅跳舞。找了,朱凤梅也不跟他们眺。
今天,老林头儿如常笑眯眯地朝朱凤梅走来,眼瞅着他伸出去的手就要搭上朱凤梅递过来的手时,另一只劈空而来的手截了和。
老林头儿一愣,朱凤梅也是一愣。截和的是个三十出头的男人,大高个儿,虽是光线不佳,也能看出是个溜光水滑的美男子。
朱凤梅的一双勾魂眼在美男子浑身上下扫了两扫,把美男子的宽肩阔背大长腿全都扫进了眼里。一颗水性杨花的心随着扫视,在腔子里跳得像蹦高的小狗,扑嗵扑嗵的。
“干什么?”老林头不乐意了,斜眼瞅着这个突然冒出来的不速之客。
不速之客没搭理老林头儿,而是右手捂心冲朱凤梅一弯腰,像个中世纪的骑士似的,“这位女士,可以请您跳个舞吗?”
不等朱凤梅出声,老林头儿抢先回绝,“哪儿来的啊,懂不懂规矩啊?她是我舞伴儿,想跳舞找别人去!”说着,他拉起朱凤梅的胳膊,想要绕开不速之客。
不速之客横挪了一步挡住了二人去路,朱凤梅的心又是扑嗵了一跳,觉得不速之客的举动很爷们儿,很迷人,同时觉得自己的吸引力真是杠杠的。
“哪条法律规定这位女士只能跟你跳。你是她先生吗?就算你是他先生,这位女士也有权决定是否要跟我跳上一曲。是吧,女士?”说着,不速之客冲朱凤梅迷人一笑。
朱凤梅顿时觉得头有些发晕,脸有些发烧,腔子里的心扑腾得更热闹了。老娘今天艳福不浅啊,她暗暗高兴。
“我!”老林头儿被不速之客抢白得哑口无言,“凤梅……”他转脸看向朱凤梅,想让朱凤梅声援自己一下。不料朱凤梅并不向着他,“老林啊,我看这个小伙子还蛮有趣的,要不你先歇会儿,我跟他跳一支曲子再跟你跳。”
说着,不等老林头儿同意,朱凤梅不露声色地甩开了老林头儿的手,满面桃花地向不速之客递出了自己肥肥白白的手。不知怎么,在不速之客触到她手部皮肤的一瞬间,朱凤梅只觉得一股电流,顺着指尖倏地一下蹿到了头顶心,又顺着头顶心,倏地一下蹿到了两个脚趾头尖。心,也被这股电流激得哆嗦了几哆嗦。
刹那之间,她想起了女皇武则天和武则天的小情人,张什么来着,想不起来了。借着夜色的掩护,朱凤梅稍微低下了点头,美滋滋的笑了。这一刻,她觉着自己就是武则天。很有魅力,很有派。
老林头儿目瞪口呆地看着朱凤梅抛弃了他,跟不速之客相携走进了小广场中心,扶手搂腰地舞了起来。又生气又嫉妒,又心酸又无奈。
按下失落的老林头儿不说,单说朱凤梅和不速之客。朱凤梅说只和不速之客跳一支曲子,结果跳完了一支又一支,根本停不下来。直跳到当晚的舞会终了,天黑得都看不清人脸了,朱凤梅还意犹未尽,浑身是劲。
“明天你还来不来了?”朱凤梅问不速之客。二人跳舞的时候,朱凤梅从不速之客口中得知,不速之客姓张名宝成。朱凤梅一听乐了,跟武则天的情人一个姓,好!
“你想让我来,我就来。你不想让我来,我就不来。”张宝成把话说得意味悠长。
朱凤梅借着夜色肆意脸红,抬手不轻不重地拍了张宝成一下,似假实真道,“呦,看你这话说的,我哪有那么大能耐,你爱来就来,公园又不是我开的。”
张宝成紧盯着朱凤梅的眼,眼中闪着灼灼的光,“我要是来,你还和我跳吗?”
朱凤梅抬手托了下头发,端了一把,“看情况吧。想和我跳舞的人很多的。”
张宝成似是有些失落地“哦”了一声,“那就不一定来了。”
朱凤梅的心“咯噔”一下,连忙堆出笑容,装出故意打趣的样子,“怎么?非跟我跳?不跟我跳,就不来了?”
“嗯。”
朱凤梅那颗骚动的心,在这声简简单单的“嗯”中,怒放成一朵欢天喜地的花。心里美出了花,表面上,她却打着哈哈,哈哈之中带着居高临下,牵就施舍的意味,“真是的,还挺有性格的。行吧,明天再跟你跳一晚。后天能不能跟你跳就不一定了,到时候再说。这回行了吧?”
其实,朱凤梅心里早就盘算好了,一定要使出浑身解数,发挥出自己最大的魅力,把这块小鲜肉拿下。武则天能找小鲜肉,她就不能?她比武则天差哪儿了?这块小鲜肉,真是越看越可口。跟这块小鲜肉一比,老林头儿之流连小鲜肉的脚后跟都比不上。
放着小鲜肉不选,选脚后跟?她又没瞎。
恋恋不舍地和张宝成挥手告别,朱凤梅哼着《今天是个好日子》,通体舒泰地回了家。
张宝成目送着朱凤梅一扭一扭的背影,待到朱凤梅快要消失不见,他收回目光,掏出手机调出短信功能,飞快地打出几个字,“鱼已上钩。”然后把这则短消息发了出去。
很快,手机一亮,一条信息回复过来,“很好,继续努力。今日工资,明早十点到帐。”
看着手机屏上的字,张宝成向上一扯嘴角,邪里邪气的笑了。
☆、第三个任务(4)
郑振民发现朱凤梅这些日子没事儿就坐到化妆镜前描眉打鬓,要么就是站在穿衣镜前拿着各式衣服,左比右比,左照右照。最近这阵,每天晚上出去跳舞的时间比平常能提前半小时。
郑振民望着在穿衣镜前扭来扭去的朱凤梅,下意识地抬手摸了摸自己的头顶,感觉自己头顶有变绿的危险。
能吗?不能吧。他在心里犯起了合计。好歹我也是大学教授,她再找还能找个什么样儿的。局长?厅长?哪那么多局长厅长死老婆?再说了,现在局长厅长死老婆,人家再找都找年轻漂亮的,谁找她呀,又不是找后妈。
估计是看见别人穿得比她漂亮,比她好,心里不平衡了。所以成天打扮,想把人家比下去。女人啊,就那点儿小心思。肤浅!暗暗贬损完朱凤梅,郑振民收回目光,作了个深呼吸,感觉自己很有水平,看问题很深刻,很透彻。
这样想着,郑振民放下了在头上不住摩裟的手,心情也随之恢复了平静。人生不过几十年的光景,到了他这个岁数,什么名啊,利啊,房子啊,儿女啊,都不重要,起码对他来说不重要。对他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能太太平平,没病没灾地多活几年。所以,他轻意不让自己的情绪产生波动。他这个年纪,情绪一波动,血压、心脏势必跟着一起波动,波动不好是要出大事情的。
细细打扮好自己后,朱凤梅挎着她女儿在香港给她买的LV出门了。
“上哪儿去呀?”她出门的时候,郑振民正坐在客厅里看养生保健类节目。
朱凤梅的勾魂眼一转,“啊,我去看看吴丽娟。听说,她家老头儿前阵子没了,我去看看她。”
郑振民知道朱凤梅提的这个人,和朱凤梅一样,原来也在他们大学食堂打饭。不过长得跟朱凤梅没个比,挺坷碜的。
“去吧。”郑振民信以为真。
朱凤梅又转了转勾魂眼,“冰箱里有早上的剩饭剩菜,你中午饿了,把剩饭剩菜拿出来,放微波炉里热一下就能吃。”
郑振民漫不经心地“哦”了一声,“知道了。”
出了家门,下了楼,走出小区,朱凤梅从包里掏出手机,按出一组号码,拨了出去。不一会儿电话通了,朱凤梅眉开眼笑地问对方,“我出来了,咱们在哪儿见面啊?”
半小时后,朱凤梅出现在了一间小小的茶吧里。茶吧不大,环境幽雅,顾客不多,一个个半包房似的小隔断,垂着淡紫色的轻纱,既有情调,又有一定的私密性。
朱凤梅和张宝成相对而坐。张宝成今天收拾得特别招人看。一身欧式休闲衣裤,称得整个人看上去份外清爽洋气。二人一边慢慢悠悠地呷着茶,一边笑嘻嘻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
张宝成不知说了什么,朱凤梅“噗嗤”一声笑了,隔着桌子,伸着胳膊轻轻打了张宝成一下。然后,张宝成也笑了,笑得又邪又暖昧。
朱凤梅是上午十点多出去的,到了晚上快六点才回来。回来的时候,她看上去很疲惫,一脸倦容。郑振民也没多想,还以为朱凤梅在吴丽娟家,跟吴丽娟唠伤感了。
“没吃饭吧?”朱凤梅进门换鞋的时候,郑振民走了过来,“我下面给你吃呀?”
郑振民最拿手的饭菜就是清水煮挂面拌酱油。娶妻之前,他妈伺候他。娶妻之后,是前后两个妻伺候他。实在没人伺候了,他就去学校食堂,去外面的饭馆,反正坚决不作饭。实在实在没招儿了,才下口挂面对付对付。
他研究了大半辈子的子,曾经曰过一句名言:君子远疱厨。作为子的忠实崇拜者,他坚决贯彻执行。
朱凤梅摇了摇头,“待会儿再说吧。没胃口。”其实,不是没胃口,是她刚刚吃过,吃了很多。鸳鸯火锅,好吃极了。酱油拌面,留着你自己吃吧!
郑振民点点头,“那行,等你想吃了告诉我,我再给你下。”
“嗯。”朱凤梅含糊地应了一声,脱下二尺半的高跟鞋,趿拉着拖鞋,懒洋洋地进了房。
晚上,进了被窝,拉了灯,郑振民摸摸索索地想跟朱凤梅那个。十多年前他是生龙活虎,一个月没有十次,也有个七八次。这几年不行了,老了。一个月能有三次,都好不错了。为此,朱凤梅没少抱怨他,没少给他买补药。
什么东北人参,韩国高丽参,美国花旗参,海马了,这个鞭,那个鞭了,没少让他吃。吃了他也没想法,没冲动。岁数在这儿摆着呢,人得顺其自然,哪能逆天而为?不科学。
要是搁在以前,郑振民一有所暗示,朱凤梅马上全力配合,主动得不得了。今天不知道怎么了,郑振民摸索了半天,朱凤梅一点反应没有。郑振民以为朱凤梅睡着了,轻轻推了推她。朱凤梅不耐烦地一耸肩,嘟囔了句,“我累了,别烦我。”
郑振民没趣地停了下来,望着朱凤梅的后背呆了两三秒,转过身,心里有些不满。以前嘛,她想要,自己没兴趣。今天嘛,自己难得有了兴趣,她又没兴趣了。郑振民动了动脖子,在枕头里找了个舒服的位置。没兴趣更好,锄禾日当午,谁知他辛苦。省力气了!
一周之后的某一天,郑振民正雷打不动地坐在沙发上看他的养生节目,忽然一个匿名电话打了进来。
电话里,有个男人告诉他,让他去某某宾馆某号房抓奸。朱凤梅正在那儿跟个男的那啥呢,去晚了就抓不着了。
郑振民一听这话,气息顿时乱了,“你是谁?”
对方没回答他,直接挂了电话。
郑振民坐在沙发上发了几秒呆,然后“噌”地一下从沙发上蹿起来,穿好外衣皮鞋,下了楼,打了辆出租车,直奔神秘人所说的宾馆。
在那间不起眼的小宾馆里,郑振民把朱凤梅和一个男的堵在了房里,俩人都没穿衣服。
进屋之后,郑振民看了看抱着被子缩在床头的朱凤梅,又看了看跟自己儿子差不多少的奸夫。
心跳越来越快,呼吸越来越急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