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与偏见)成为夏洛特 安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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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与偏见)成为夏洛特 安休- 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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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让伯爵知道,他带回来的女人连中等线的标准都够不上;我也要让珀西雪莱知道,既然他要瞪我,我就让他瞪了以后眼睛瞎掉!
  丑也是一种武器,杀人不见血。
  
  我对瓦尔特先生一直有莫名的期待,毕竟文森特先生和太太长得不坏,尽管文森特先生一再提醒我瓦尔特先生脾气不好,我还是不放在心上。但是一见到瓦尔特先生,我的心就提到了嗓子眼。脾气不好什么的,总是要等到相处一段时间后才知道的,像达西那样一脸骄傲叫人扫兴的毕竟是少数。但是我预料错了,这个瓦尔特先生整个就是一个冰山,散发着生人莫近的味道,比达西还达西!
  文森特先生人缘极好,文森特太太也开朗活泼,这两个人能生出瓦尔特一定是遗传学上的奇迹。
  
  这本来是一个极其优秀的青年,有着健康的小麦色的皮肤,和父亲一样的棕色短发,自然卷,眼神深邃,脸庞宛如刀削一般,棱角分明,胡子剃得很干净,衣着整洁。他浑身上下就没有一丝赘余或者欠缺。但他回来一共就讲了一句话四个字:伯爵,我回来了。而对于文森特先生和抹着眼泪的文森特太太,他只是点了点头,我和其他的仆人自然是没什么更好的待遇了。
  其他的仆人似乎已经知道他的性格了,笑着和他打招呼。芙罗拉和我一样不认识他,拿怯生生的眼光敬畏地看了他一眼就不再说话。
  瓦尔特大约是第一次看见芙罗拉,看了她两眼,没说什么。
  
  不过瓦尔特毕竟是我的老师,参观了瑟斐尔庄园之后,我的读书计划也在第二天就展开了。
  一个老师若是不喜欢说话,你就该知道做他的学生有多惨。瓦尔特什么都不干,今天早上就拿给我一本书,道:“今天读它。”明天早上又是同样的声调,“今天读它。”
  第一次的时候我跟他反应单词不会念的情况,他丢给了我一本字典,后来凡是我有问题,他只说一个字:“字典。”
  也怪我就是个笨蛋,脑袋里总是有个执念,学习上一落在别人家后头就想要追上去,于是乎我日以继夜地读书翻字典。偌大的小书房,我和瓦尔特待在一间房间里,可以一天不说话,期间只有芙罗拉怯生生地走进来给我们递咖啡和点心,一次可能是太紧张,还把咖啡弄洒了,溅到了瓦尔特先生的裤脚。
  
  她当时脸色惨白得我都怀疑她要晕过去。无怪乎那个小祖宗珀西爱欺负她,她实在是太胆小了。不过她显然藏着一颗彪悍的心,因为她反应过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扒瓦尔特的外衣。
  那是我第一次看见瓦尔特脸红。他的脸色很黑,原先就看不出什么脸色,可惜这次的脸红情况实在太严重,蔓延到了脖子上。
  
  芙罗拉当然没有成功,最后连她自己也被自己的举动吓坏了,嘤咛一声捂着脸就跑出门外去了。
  但是这脸红出卖了瓦尔特。我当时宛如醍醐灌顶“哦”了一声。原先怎么就在奇怪怎么芙罗拉进来一次他就要改换个姿势呢。
  
  自从知道这一层关系后,每次芙罗拉进来,我就要跟她搭搭话,聊上几句,等芙罗拉走后就自言自语说些关于芙罗拉的事情,偶尔还夹杂着一些问句,譬如:瓦尔特先生,芙罗拉挺可爱的,你觉得呢?
  
  人果然都是有突破口的。一来二去,瓦尔特就经受不住我的挑拨,从芙罗拉开始,和我讲的话也渐渐多了。
  
  有一天我读完《汤姆?琼斯》,揉了揉太阳穴,叹了一口气,郁闷地嘟囔着,发了一句牢骚:“我都不知道伯爵这么有学问的人,读了满屋子的书,自己不仅欧洲文学,连关于中国知识都已经知道得这么详细了,干嘛还要带我回来?果然有钱的人喜欢养士吗?”
  
  我本来只是随便说说,不料瓦尔特看了我一眼,眼神奇异。
  
  我觉得奇怪,便问他;“我说的话哪里错了吗,瓦尔特?”
  
  “咳。”瓦尔特清了清嗓子,似乎在避免什么尴尬,停了一下,又讲道:“据我所知,伯爵对中国文化并不是十分了解……
  
  “诶?”我惊奇道,迫切地想要知道真相,“可是伯爵先生的书架上堆满了书……”
  
  “哦。”瓦尔特抬了抬眼皮,一脸淡定地道,“那些书伯爵没有都看过,瑟斐尔还有一个藏书室,那里的书积累了几代……”
  
  “……”我幽怨地望着他,打断他的话,问,“那据你所知,伯爵先生看了多少?”
  
  “大约是十分之一。伯爵喜欢远游,看书没有上一代伯爵多。”
  
  我“……”
  
  我居然被死老头儿骗了。我爸爸的书房里也都是书,但是那些书都是他读过的,我还记得小时候,电脑运用还没有普及,语料库建立得还不完善,所以他偶尔会特别慈爱地举着两根棒棒糖,对我和弟弟说:“来,从这些书里面帮爸爸找XXX这几个字一起组合出现的地方,把页码在这张纸上写好……”弟弟拿了棒棒糖,然后星星眼看着我:“姐姐,拜托你了……”
  
  被弟弟拜托,我觉得自己是个伟大的姐姐,当仁不让地开始翻书。
  后来大点儿我才知道爸爸一直把我当做“检索机器”使用,导致后来我看到棒棒糖就很怨念自己的廉价劳动力。
  由此,我一直以为伯爵也是个勤奋好学的伯爵,没想到……可是,前几天他一直趴在书桌上很认真地干着什么的。我有些奇怪,和瓦尔特道了个歉就去大书房。伯爵果然还趴在书桌上,我经过书桌上一堆书,观察他在干什么。
  
  伯爵没在看书,此刻他带着一副老花眼镜,面前摊着一本线装书,他手里握着一只羽毛笔,认认真真,像小学生一般在临摹书本上的字:今我來思,雨雪霏霏。
  羽毛笔沾墨不均匀,前面一大片字的笔画都黏在一块儿,都处于朦胧不明的状态。
  伯爵专心致志,他甚至没有察觉到我在一边捂住嘴已经笑得连肚肠都要打结了。
  
  伯爵啊伯爵,果然有学问的人是装不出来的!
  我顿时感觉信心满满。我告诉伯爵,汉字不是这么写的。伯爵抬起头来,宛如迷途的羔羊一般看着我,而后问我:“你很会写?”
  我用“我很低调但是不得不高调了啊”的眼光怜悯地望着他,点了点头。
  “那……你会用毛笔写字吗?”伯爵的话里已经透出几丝敬畏了。
  我维持着原先的表情,太息一般长叹一声,道:“不要太简单。”
  于是伯爵震惊了,他看我的崇拜的惊为天人的目光,我十分受用。
  
  伯爵立刻从椅子上站起身,喊来文森特先生,让他把自己的“文房四宝”和漂洋过海带回来地金贵的宣纸取过来。书桌上堆的书被清理干净放回书架,笔洗,砚台,毛笔架,宣纸,镇纸,一切准备停当。一看砚台空着,文森特想替我磨墨,我本不好意思麻烦他,可是还没等我开口,伯爵已经屁颠屁颠地从文森特手中抢过墨条开始替我研墨。
  
  国家强盛则人民强盛,文化受崇拜则国民受崇拜,我五千年泱泱大国,岂是尔等蕞尔小国可以攀附的?!
  我拿着毛笔,兴致飘然,满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早知道伯爵如此外强中干,我就应该好好给他露一手。或许伯爵也没想到我比他预想的要“高级“很多。我当即洋洋洒洒地挥毫作书,一气呵成,丢下笔。
  
  当我放下笔的时候,伯爵的嘴已经张大成了“O”型。
  “这就是有名的‘草书’吧!”
  “正是如此。”我回答他。
  “写的是什么?”
  “鉴赏字画,最重要的是看它所展现出来的美感和气势,伯爵你太拘泥于实物了。”我拍拍他的肩膀,“不要紧,现在开始努力还来得及。”
  
  伯爵让文森特把这张字裱起来挂在书房里,每天要在那边摸着下巴研究玩味很久,似乎津津有味。我想,我是绝对不会告诉他,这四个字念作“不学无术”的。
  
  自此以后我在瑟斐尔扬眉吐气的日子来了。
  雪莱算什么!当他来瑟斐尔,当着我的面背诵《伊利亚特》的时候,我立刻“关关雎鸠”以对,等我背到“七月流火”的时候,他的诗歌已经背不下去,当我转战“呦呦鹿鸣”第一句的时候,他已经撅着小嘴脸色难看地坐在沙发上不再说话了。
  但是当伯爵指着“不学无术”告诉他这些字是我这位“姐姐”写的“草书”之后,小雪莱终于惊悚了。自此以后,他不再无视我了(从我不化妆的那天起,他从白眼转为无视,令我再一次感叹化妆品的威力)。
  为了让他亲眼见证我的实力,并且鼓励他好好学习,我立刻摊开宣纸毛笔舔墨,不假思索地写下“雪菜”二字。
  我郑重其事地告诉他,在中国,他的名字被翻译的话,就是这样写的。xue,cai,我读给他听,并且表示以后我都会这样叫他。雪菜完全同意我的意见。
  
  那几天我意气风发,穿越到这里两年,从来没有这么肆无忌惮过。我调戏这一对老少,赋诗无数。伯爵家的小客厅里,尽管我百般阻挠,伯爵又喜滋滋地又挂了我的一卷字:卧梅又闻花,卧枝伤恨低。……
  
  我这才明白,有些事情看似无用,但只要你学了,总会在某一刻派上大用场!
  呃,虽然我还不知道我苦逼的日语什么时候用得上……
  
  就这样过了几周,我突然收到朗伯恩的来信,原来特丽莎和柯林斯决定了他们的婚期,邀请我去参加。
   

作者有话要说:一大章奉上~O(∩_∩)O~
18世纪什么最重要?人才~

谢谢萌了指出修改意见,但是最近两周比较忙,容我稍微迟些修改咩,么╭(╯3╰)╮




30

30、Chapter030 。。。 
 
 
  特丽莎和柯林斯的婚事,我是想也想不到的,然而这件事发生的时候,我倒没有很惊讶,仿佛是预料之中的事情。柯林斯正需要一个管家的太太,而特丽莎很需要一个后半生的依靠,她本身不太笨,看中了柯林斯被伊利莎白拒绝,便借机多和柯林斯说话,郎有情女有意,虽然这情意都半假不真,但两个人顿时一拍即合。我真心认为对于特丽莎来说,柯林斯是一个不坏的对象。而与此同时,镇上的律师劳尔先生也和玛利亚和好的,因为有着一万镑嫁妆的金小姐看上了年轻俊美的威克姆。
  
  我向伯爵说明了这件事,自从我秀出高深莫测的中国文化修养之后,伯爵对我刮目相看,他自然赞同我去,除去叮嘱,他还让瓦尔特和芙罗拉也跟着我去,让我很有真正的“伯爵大小姐”的派头。我们一行人到达朗伯恩,自然掀起了不小的轰动,给他们提供了几天的谈资,这一切当然也给卢卡斯家添了光彩,特丽莎喜气洋洋。
  
  去往教堂的时候,伊利莎白和我坐在同一辆马车上。她并不是特别高兴,她跟我说她不觉得特丽莎嫁给柯林斯是件令人高兴的事。
  “亲爱的夏洛特,你应该知道柯林斯是个自高自大、心胸狭隘的蠢汉,我认为嫁给他的女孩子不会得到什么幸福。若是说特丽莎真的爱上了他,那她不仅没有情感,还缺乏理智。”
  
  “亲爱的伊莱扎,”我只能好心好意地劝这位总是怀抱着美好梦想的小女生,“我希望你体谅特丽莎,她可没有你的美貌和学识,能够吸引很多先生的注意,她要是再耽搁两年,就得和我一样了。实话告诉你,若是没有遇到克斯特伯爵,或许你今天参加的就是我和这位柯林斯先生的婚礼了。”我对自己笑笑,暗自叹了口莫名的气。毕竟这下子,我已经彻底地改变了原先夏洛特?卢卡斯的人生轨迹,要回头也来不及了。而代替我嫁给柯林斯的,还是卢卡斯家的女儿,可见这位青年和卢卡斯家的羁绊很深了。
  
  “夏洛特,你怎么能说这种话。要是你嫁给我这位表哥,我可不知道要怎么和你相处了。而且我简直无法想象你们的孩子——要是他像柯林斯的话,我可不愿意做什么阿姨了。”伊利莎白笑着说。
  
  “是吗?”我笑了笑。幸亏我没嫁给柯林斯,要不然我也不可能和伊利莎白如此随兴地讲话了。“不过你得承认,伊莱扎,要是不建立在爱情之上就不结婚,那你可就一天天不新鲜了,总有一天变成我这样。而且到时候,你们家的财产可都是你那位表哥的了,你要靠什么维生呢?”
  
  “夏洛特!你又跟我说这讨厌事,你应该知道,在特丽莎和柯林斯决定婚事的那天起到今天,我妈妈可是天天在我耳边唠叨——你也应该照顾照顾我的神经了。”伊利莎白无奈地抱怨道。
  
  “好吧好吧,我不说你,但是在这件事上我认为你也该有些主张的。”我看着马车经过的树下,满地落叶。又到了冬天了。
  
  其实到现在我才真的很羡慕所谓的主角。明明什么都没有做,只需要怀抱着一份美好的梦想,就能够活下去,等到达西的求婚,等到幸福的生活。如果我是伊利莎白,如果我不知道《傲慢与偏见》这个故事,或许我在柯林斯求婚的时候就会答应下来。
  
  但是反过来再想想,虽然嘴上说着抱怨着什么“这是现实的逼迫”“我也没有办法啊”“起码以后的生活可以毫无忧虑啊”“主角就是有主角的待遇”啊,但我必须承认,伊利莎白也有她的原则和坚持。
  
  她不是蠢笨的人,自然知道不答应柯林斯的结婚,贝内特先生过世后,她会遭遇什么样的人生,作为故事里的一员,她在事情发生前也不知道达西会倾心于她。而即便如此她还有勇气拒绝柯林斯。或许有人说她太笨。
  
  但是怎么说呢?有时候,我们或许就是输在了太聪明这一点上吧。
  在说不准未来会发生什么的时候,我们总会规避风险,选一条最安全的道路。这使我们可以不多费心思就可以在物质充分的条件下活下去,而代价也随之而来:我们的人生缺少了冒险和让人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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