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林怎么了?”
“好像是在抓人……”
“前面跑的也是个和尚啊?”
“好像叫什么无花……”
南宫灵疾步而出,却正看见无花一身白衣站在一排屋顶中的最高处,几欲羽化而去,下一秒却朝他的方向伸出了手——
隔着人群,无花启唇轻轻道:“小灵,跟我走。”
他的声音消散在空气里,没有惊起一丝尘埃。
同行
江湖几乎未曾有一天平静,而最近这段时日,又出了好几件大事。
第一件,关于妙僧无花。
妙僧无花因不明原因离开少林寺,之后江湖上便传出无花盗取神水宫至宝“天一神水”的消息!在这个消息被神水宫证实后,少林宣布将无花逐出门墙。
武林中人人人自危,毕竟“天一神水”无色无味,无法查验,而无花的手中,还握有可以导致三十四个人无声无息死去的分量!
第二件,关于南宫灵。
丐帮帮主南宫灵因不明原因请辞,并未指定下一任帮主而是将权力义务移交到了众位长老,然后不知去向。
楚留香叹了口气,黯然道:“无花,我怎么也想不到是他。”这几天愈演愈烈的消息似乎已经把他折磨地疲劳不堪,这疲劳更多的是一种心态上的不堪重负,他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那样出尘飘逸、不食人间烟火般的妙僧无花,竟会是利用女子的倾慕来盗窃“天一神水”之人,那么,杀死天鹰子,杀死宋刚的人,假扮天枫十四郎,要取他性命的人,只怕也与无花脱不了干系,或者说……
南宫灵神色仍是淡淡的,他的淡漠却并不是天峰大师那样的泰山崩于前不变色,只是一种有些麻木的感觉,道:“和尚也是男人,除了头发并不比其余男人少些什么,神水宫既然请他去讲经又不加防备,也算是自食恶果。”最可笑的还是无花去神水宫的时期和另司徒静怀孕的时间如此合拍,神水宫的弟子却是要追查楚留香的关系。是古代江湖到底迂腐至此?或是无花的表面功夫做的太好?
楚留香惨笑道:“的确,和尚也是个男人……我一直以为他是脱离俗世的,不想他的野心比我想象中的只怕还要大得多。”
南宫灵同情地拍了拍他的肩膀,道:“你也不要想太多,他这样做说不定也有不得已……”这些天楚留香为无花所做的,他也瞧在眼里,先是想办法查出少林寺究竟出了何等变故,努力地帮无花洗脱杀害无忧的罪名,可是那幕后凶手实在太过狡猾,楚留香在好不容易焦头烂额证明无花并非凶手之后又传出了盗窃“天一神水”之事,这一次,却是证据确凿。
他顿了顿,努力让自己显得高兴一点,道:“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快点回到船上去,让你的红颜知己们来帮你排忧解虑。”
这些天发生了这么多复杂而诡秘的事情,无花已经不知所踪,楚留香也需要一个安静的地方做暂时的休憩。他只想回到他那舒服的船上去,扬起帆,远远离开这些可厌的人群。
他只想在那美丽的海洋怀抱里,那温柔的海风中,那金黄色的阳光下,完全放松自己,安安详详地休息一段日子,喝几杯冰冷的葡萄酒,吃几样宋甜儿做的好菜,躺在苏蓉蓉身旁,听李红袖说一些结局美满的故事。
楚留香回到他的船,就好像游子回到了家,海上的风是潮湿而温暖的,暖得就好像他的心情一样。
海天深处,有一朵白云悠悠飞来,船,在碧波中荡漾,光滑的甲板,在灿烂的阳光下,比镜子还亮。他脱下衣服,脱下鞋袜,发烫的甲板,烫得他心里懒洋洋的,整个人仿佛要飘起来。
他忍不住放怀高呼:“苏蓉蓉、李红袖、宋甜儿,你们再不把好吃的东西端出来,我就要把船吞下去了。”
见他像个小孩子一样耍赖,南宫灵忍不住也笑了起来,但他的笑很快就凝住了。
没有声音、没有回应、整条船上根本连一个人都没有……黑珍珠已经把三个女孩子都带走了吗?如今楚留香回船的时间已经比原著早上许多,黑珍珠也已经被揭破了女子身份,为何这件事还是发生了?
南宫灵有些失笑地想,果然女人的心思就算跨越时间和空间也是永远的猜不透。
他径自下了船舱,视线略略扫过两旁摆放整齐温馨的物件,停留在了那张据说是楚留香最喜欢的大椅子上。
那里有堆发光的黄沙,黄沙上有粒发亮的黑珍珠。
南宫灵抓起一捧黄沙,取出了沙堆里中埋着的一张纸条,上面写着:
楚留香湖边盗马。
黑珍珠海上劫美。
楚留香哭笑不得:“这是?”
南宫灵慢悠悠道:“楚兄想必也知道,黑珍珠早已心有所属,而香帅也已冷落苏姑娘、李姑娘和宋姑娘多时——”所以她们一拍即合,私奔去了。
楚留香道:“她们几个是安安静静离开的,若只是想捉弄我,故意留下这似是而非的信息受邀去沙漠游玩还好,怕只怕……”
南宫灵笑道:“只怕黑珍珠恼恨你与三个姑娘日日相伴,因嫉生恨,想要对她们不利?”
楚留香苦笑出声,却也不得不承认自己关心则乱。
南宫灵悠悠道:“你且放宽心,依我看这位黑珍珠姑娘也是个聪明人,她想必知道,若是她这么做,你就永远不会喜欢上她。”
海风温暖而潮湿,从船舷穿过,吹起了他漆黑的头发,南宫灵捞起吊在海水中的葡萄酒,找到依然在船上的食材草草炒了几个菜端出去,这几日楚留香十分忙碌,连饭食都没有好好吃上一次。
楚留香本是从不虐待自己的胃的,可见无花在他心目中的地位。
这是艘精巧的三桅船,洁白的帆,狭长的船身,坚实而光润的木质,给人一种安定、迅速,而华丽的感觉。
虽然南宫灵的手艺显是比不过宋甜儿,楚留香却觉得这是他这几天来吃过的最好的饭菜。只是简简单单的家常菜,苦瓜炒鸡蛋,豆腐炒肉,拍黄瓜……瞧着友人俊美的侧影,他只觉得一阵心安——南宫灵一片赤子之心,到底从未变化。
海天辽阔,远处的地平线已只剩下一片朦胧的灰影,这里是他自己的世界,虽然很快就要别离。
搁下碗筷,瞧见楚留香欲言又止的神色,南宫灵用餐巾优雅地擦拭完毕,道:“你可是有什么疑问?”
楚留香道:“我确实有一事要请教南宫兄……”
南宫灵打断道:“去洗碗。”
楚留香怔住了。
南宫灵斜眼倪着他,道:“菜是我做的,所以你去洗碗,有什么不对吗?”
楚留香讷讷摇头。
南宫灵一挥手,道:“有什么事情洗完碗再说吧。”
等楚留香洗完碗,摸着鼻子回到甲板上的时候,南宫灵也脱去了上衣,正趴在光滑的甲板上晒日光浴。阳光灿烂,海水湛蓝,海鸥轻巧地自船桅间滑过,生命是多彩的,充满了青春的欢乐。远离人烟,远离尘嚣,心上的重担仿佛一下子卸了下来,暖暖的阳光熏得人昏昏欲睡,这确实是种享受。
楚留香躺在了他的身边。
南宫灵翻了个身,两人的肩膀靠在一起,空气中似乎萦绕着不知名檀香的味道,平静而安宁。
他淡淡道:“你想的没错,盗走‘天一神水’的人和假扮‘天枫十四郎’的人是同一个。”若是用无花和石观音的另一个女弟子来解释这件事情也不是不可以圆谎,但谎言总有揭穿的一天,而信任会因此变得不再牢不可破。
楚留香问了一个似是毫不相干的问题:“那你所谓的心上人?”
南宫灵忍不住笑起来,道:“就是无花。”
瞧见楚留香愕然的神色,他认真道:“我大概是真的有点喜欢他,但是那时候……他应该就在周围吧。”
有些含混的一句话,楚留香却听懂了,他并没有对南宫灵喜欢男人这一点发表看法,而是想了想,道:“无花是石观音的人?”既然藏春楼可能被无花监控,那南宫灵当日所说的话自然不尽其实。
南宫灵心中暗赞楚留香的思想只怕是要超越大多数现代人,轻轻道:“表面上是,我也不知道他究竟是怎么想的……毕竟石观音远在大漠,无花很多事情都可以自己做主。”他伸手挡住直射眼前的阳光,恍惚地想着在莆田时无花朝他伸出的那只手——虽然很快收了回去。
楚留香忽然坐起来,惊道:“大漠?”
南宫灵悠然坐起,道:“不错,大漠上的势力错综复杂,有札木合也有石观音,有半天风也有龟兹王。”
楚留香苦笑道:“他们当然不会是友好合作的关系,蓉蓉她们可不要出什么事才好。”
他的脸色渐渐沉下来,道:“更何况,也不知黑珍珠是敌是友。”
被自己的心上人当成敌人,想必是很悲惨的经历。南宫灵握住了楚留香的手,笑道:“一起去。”
他接着道:“小弟现在可是无家可归,难道江湖上传闻义薄云天的楚香帅竟然要赶我走么?”
楚留香只是笑着反握住了他的手。
沙漠小镇
干燥的风吹起窗边的帘子,一个青衫公子坐在实木椅上沉思。他的脸庞有些苍白,长相却很斯文,一双眸子中却是黯淡无光。忽然,他轻微地向房门的方向微微侧头,就像是努力用耳朵去听一般。
他淡淡道:“进来。”
一个俊秀的少年轻轻推开门走了进来,道:“公子。”
这里是紧邻沙漠的一个小镇。
说是小镇,但规模可赶得上一个小城,由这里出发向西便是一派沙漠景象,这儿可算是中原与大漠的一个分界点,也是必经之处,过路的商旅行人都在此处做最后一次休整,不绝的客源使得这小镇也颇为繁华。青楼楚馆,酒家客栈,各色摊点亦是一应俱全。
安平轩是小镇上最大的一家客栈,楼起三层,装潢简洁不失雅致,掌柜热情,小二机灵,酒楼名字也起的好,安平平安,去一趟大漠,谁最盼的不是平安?
而此时,原随云和丁枫正住在安平轩三楼的客房中,只等明日启程。
丁枫端上了茶水,上好的铁观音散发出天然馥郁的兰花香,萦绕一室,他恭敬道:“我们的人并没有在镇上打听出无花的踪迹,想必是他做了些易容改办。”
原随云颔首道:“意料之中。”似是无花这等风流人物,本来极易辨认,来到大漠这般秘密的事情,自然要遮掩容貌,何况他现在也算是是武林公敌了吧……虽然丐帮帮主任慈究竟是怎么死的还只是个猜测,但想拿下他去讨好神水宫的江湖人却也不少。
丁枫道:“前两日,楚留香和南宫灵曾经在此下榻,楼下那匹神骏黑马,就是他们寄放的。”
原随云姿态优雅地为自己倒了一杯茶,不多不少八分满,感兴趣道:“哦?莫非那就是闻名沙漠的珍珠驹?”
丁枫道:“正是。”
原随云道:“那你以为,他们为何会抛下这等宝马呢?”
丁枫想了想,道:“那珍珠驹虽然是匹难寻的好马,但一匹好马载两个人只怕也是力不从心,更何况,他们也并不知道‘沙漠之王’的小王爷是敌是友。”
原随云淡淡道:“你觉得楚留香是否已经知晓这位小王爷其实是个女子?是否已经知晓在大漠之中带着珍珠驹能够直接到达札木合的地盘?”
丁枫睁大了眼睛,道:“楚留香会不知道?”
原随云笑了笑,从容道:“丁枫,你不要忘记,楚留香是一个人,即使他的朋友遍布天下,他还只是一个人,而不是一个组织,更不是神。”
他的笑容中潜藏着危险的诱惑,面容氤氲在茶水的烟雾中,竟有些瞧不真切,丁枫心中一凛,垂头道:“丁枫受教了。”
原随云幽幽叹道:“如今有南宫灵在一旁,却又不知会如何变化……”
他微微侧头,又道:“丁枫,你可有疑问?”
丁枫踌躇道:“公子,那南宫灵早已不是丐帮帮主,你又何必……”
原随云微微一笑,道:“就在半月前,他还是天下消息第一灵通的丐帮之主,若是有心,知道的消息定然不少。更何况少年才俊,如日中天,却能明哲保身,急流勇退……却是我小瞧了他。”
丁枫不再言语。
原随云缓缓端起杯子抿了口茶,入口虽苦,喝下去后却是齿颊生香,余甘满口,他叹了口气,喃喃道:“这茶叶却是来自闽南……”
楚留香和南宫灵正骑在两匹棕色的马儿上。
这里是马连河畔的一个小镇。
烈日、风砂、黄土,贫穷小镇,衣不蔽体的妇人,牵着面有菜色的儿童,在木板门后闪缩窥人。
但在贫瘠的黄土高原上,这小镇已可算是富裕繁华的了,因为在附近百里以内,这里是唯一有清水的地方。
所以,镇上居然也有几间砖屋,几间店铺,两人经历一段艰苦的路途后,到这里已像是到了天堂。
这里时常有风,黄土在路上飞扬,南宫灵伸出手,手掌上立刻覆上了一层牛油般的黄土,他摇头苦笑道:“我头一次觉得,中原的乞丐只怕也比居住在这儿的人要幸福得多。”
楚留香却笑道:“‘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只怕你在这里广施财物让他们搬走,还是有人不领情的。”
南宫灵不知想起了什么,颔首道:“的确。”据他所知,这里还有一个一待很多年的胡铁花。
楚留香笑了笑,轻轻抚着马的鬃毛,叹息道:“这两天你们都受苦了,今天我们几个看来都该好好吃一顿了。”
他俊朗的面庞已经覆上一层风沙,发髻有些散乱,唯有笑容仍旧是暖洋洋抚慰人心的,不曾变化。
安置好马匹,南宫灵走进了镇上的酒铺。
胡铁花在喝酒。
他满脸青惨惨的胡茬子,脸上是那懒洋洋的笑容,一双大眼睛又黑又亮,尽管在喝着比馊水好不了多少的酒,却好像甘之如饴。
南宫灵一进到酒铺里,就看到了他。这里的人都是面孔冷硬的,布满了畏缩、不忿、暴躁,但他的眼睛却是晶晶亮亮的,里面是对生活的享受和从容,就像一只懒洋洋的大猫。
于是南宫灵点了一壶酒、两张烙饼,坐在他的对面喝起